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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送达公告2026年205号
发布时间: 2026-06-03 空格 来源: 青岛市税务局 空格 字号:[ 大 ] [ 中 ] [ 小 ] 空格 打印本页文章下载

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

《税务事项通知书》送达公告

2026年205号

青岛蝉施梭商贸有限公司(纳税人识别号:91370213MAK4G4X64W):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》第一百零六条第(二)款之规定,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文书,我局决定对《税务事项通知书》(青税稽二通〔2026〕272号)予以公告送达。文书内容见附件。

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,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单位公章等相关资料,到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检查一科(地址: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山东路177号鲁邦广场C座;联系电话:0532-55696006)领取《税务事项通知书》(青税稽二通〔2026〕272号)书面文本。否则,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,该税务文书即依法视为送达。

附件: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

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

2026年5月20日

附件

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

税务事项通知书

青税稽二通〔2026〕272号

青岛蝉施梭商贸有限公司(纳税人识别号:91370213MAK4G4X64W):

事由:案件检查取证需要。

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第五十四条。

通知内容:于2026年3月27日提供你单位在2025年12月15日至2026年1月31日期间与你公司购销业务相关的合同、 收付款记录、业务交接单据等资料。

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

2026年3月23日


附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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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送达公告2026年205号
发布时间:
2026-06-03
来源:
青岛市税务局

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

《税务事项通知书》送达公告

2026年205号

青岛蝉施梭商贸有限公司(纳税人识别号:91370213MAK4G4X64W):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》第一百零六条第(二)款之规定,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文书,我局决定对《税务事项通知书》(青税稽二通〔2026〕272号)予以公告送达。文书内容见附件。

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,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单位公章等相关资料,到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检查一科(地址: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山东路177号鲁邦广场C座;联系电话:0532-55696006)领取《税务事项通知书》(青税稽二通〔2026〕272号)书面文本。否则,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,该税务文书即依法视为送达。

附件: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

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

2026年5月20日

附件

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

税务事项通知书

青税稽二通〔2026〕272号

青岛蝉施梭商贸有限公司(纳税人识别号:91370213MAK4G4X64W):

事由:案件检查取证需要。

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第五十四条。

通知内容:于2026年3月27日提供你单位在2025年12月15日至2026年1月31日期间与你公司购销业务相关的合同、 收付款记录、业务交接单据等资料。

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

2026年3月23日

附件: